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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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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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7粒 |
10mg |
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润邦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87 |
国药准字H20061138 |
说明 | ||
适应症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稳合口部溃疡 |
本品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 |
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每日口服一次,一次30mg,十二指肠溃疡患者需连续服用4-6周,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吻合口部溃疡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一次10mg(1片),一日2次。餐后或睡前服用。 |
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3.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n-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4.精神神经系: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5.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据日本报道在1287例研究中,不良反应总发生率2.5%(32例)。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2例),22例出现实验室检查值异常。 (一)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GOT)、ALT(GPT)、r-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可能出现的与其它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 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 (三)其它的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理。 类别发生率 0.1-<5% <0.1% 不详 过敏症状 皮疹、荨麻疹、瘙痒 血液 白细胞数增加 嗜酸性细胞数增加、白细胞数减少、红细胞数减少、红细胞压积减少 Hb减低 肝脏 AST(GOT)、ALT(GPT)、A1-P、r-GTP、总胆红素升高 LDH、TTT升高 肾脏 尿蛋白异常 BUN升高 *精神神经系统 头痛、失眠、嗜睡 可逆性精神错乱、幻觉、眩晕 循环系统 心悸、发热感、潮热 消化系统 便秘 腹泻、大便硬结 恶心、呕吐、腹部膨胀感、食欲不振 其它 血清尿酸升高、Cl升高 月经延迟、血钠升高、血钾减低 乳房女性化 *其它H2受体阻滞药有痉挛出现的报道。 |
禁忌 |
(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成分 |
兰索拉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呋替丁。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3)老年患者。2、重要的注意事项: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兰索拉唑肠溶胶囊进行维持治疗。3)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减量或停药不会造成复发,应减量至15mg/日或停药。维持治疗期间建议定期内窥镜检查随诊。3、其 |
下列患者慎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 3.透析患者慎用; 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除胃癌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