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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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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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7粒 |
0.67g/袋 |
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87 |
国药准字H20040870 |
说明 | ||
适应症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稳合口部溃疡 |
用于胃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症状和体征的改善。 |
用法用量 |
成人通常每日口服一次,一次30mg,十二指肠溃疡患者需连续服用4-6周,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30mg,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吻合口部溃疡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成人一天3次,每次一小包,餐前30分钟直接服用。根据症状调整剂量。 |
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2.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3.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GOT、GPT、AL-P、LDH、n-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4.精神神经系: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5.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不良反应轻微。偶见恶心、便秘、腹泻等。 |
禁忌 |
(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
对本品以及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兰索拉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L-谷氨酰胺660mg、薁磺酸钠2mg。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本品为淡蓝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3)老年患者。2、重要的注意事项: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兰索拉唑肠溶胶囊进行维持治疗。3)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减量或停药不会造成复发,应减量至15mg/日或停药。维持治疗期间建议定期内窥镜检查随诊。3、其 |
1、一般患者服用1周后,症状可改善。病情较重、病程较长患者需服用4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