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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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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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x14粒/盒 |
0.2g |
生产企业 |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086 |
国药准字H36020007 |
说明 | ||
适应症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溃疡。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1.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综合征: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连续服用8周。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6周。 2.返流性食管炎: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8周。对反复发和复发性返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一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 5~10mg/Kg,一日2~4次。 |
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肝脏:偶有GOT、GP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应的处置。 3.血液: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4.消化器: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偶尔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6.其他: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咽喉痛热; 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兰索拉唑。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呱。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 2.下列患者慎重用药1)曾发生药物过敏症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其它对大白鼠经口给药52周的实验,50mg/kg/日组(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发现1例有良性精巢间细胞瘤。于大白鼠经口给药24个月的实验,15mg及50mg/kg/日组中,精巢间细胞瘤发生率会增加,在50mg/kg/日组中发现1例雌大白鼠有胃部类癌(carcinoid)出现。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