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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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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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1g*9袋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30003 |
国药准字Z20054760 |
说明 | ||
适应症 |
助消化,理气和胃。用于积食不化、胃疼痛、腹胀、大便干燥。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脾胃不和引起的脾虚泄泻,消化不良,面黄肌瘦,疳积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0.5~1克,一日3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由大黄、诃子、干姜、藏木香、碱花、寒水石六味药材组成。 |
白术(麸炒)、山药、茯苓、鸡内金(醋炙)、南山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味微甜、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身倦乏力,大便溏。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便溏。5.胃痛或腹胀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食用生冷不易消化食物。2.治疗10~14天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咨询医师。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