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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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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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100g(2)180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补肾,温阳。适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痛,头晕.头晕耳鸣.耳鸣,神疲健忘.健忘,体倦乏力.乏力,畏寒.畏寒肢冷。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甘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