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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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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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100g(2)180g |
0.36g*12片*2板 |
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02 |
国药准字Z20044422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血,调月经。用于头晕心慌,疲乏无力,月经量少,色淡,经期后错 |
消炎退热,通便利水。用于口鼻生疮,咽疼齿痛,口干舌燥,目眩头晕,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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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熟地黄、益母草、当归、党参、白芍(酒炒)、川芎、白术(炒)、茯苓、甘草。 |
大黄、黄芩、栀子、黄柏。辅料为糊精、淀粉、硬脂酸镁、包衣剂。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甘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不宜吃生冷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期间出现其他妇科疾病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