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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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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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0g(相当于饮片19g) |
0.46g*12片*3板 |
生产企业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364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板蓝根、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山楂(焦)、桔梗、大青叶、僵蚕、玄参、黄芩、地黄、天花粉、大黄、浙贝母、麦冬。辅料为糊精和阿司帕坦。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苦(无糖型)。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注意事项。1. 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脾虚便溏者慎用。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