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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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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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297 |
国药准字Z2302130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血,调经。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贫血虚弱,产后体虚,萎黄肌瘦,产后血虚。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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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当归、白芍、熟地黄、茯苓、甘草(蜜炙)、党参、黄芪、川芎。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辛、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昧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糖尿病患者慎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禁用。 2. 忌食生冷食物。 3. 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 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