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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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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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 |
吉泰安(四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60 |
国药准字Z510220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安神。适用于心悸气血两虚证,可改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多梦。 |
养血调经。用于血虚所致的面色萎黄、头晕眼花、心悸气短及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二周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红参、当归、制何首乌、酸枣仁、川芎、麦冬、莲子、枸杞子、石菖蒲、茯苓、桃仁、决明子、山楂。 |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微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头晕、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