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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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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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每袋装10克 |
生产企业 |
辽宁中医学院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铭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1060 |
国药准字Z53021516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血,安神。适用于心悸气血两虚证,可改善头晕目眩,心悸,失眠,多梦。 |
清热,凉血。用于由血热引起的疮疖;由肝热引起的心悸,烦燥,眩晕,头痛,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二周为一疗程。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红参、当归、制何首乌、酸枣仁、川芎、麦冬、莲子、枸杞子、石菖蒲、茯苓、桃仁、决明子、山楂。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三七叶茎、三七花。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味苦。 |
本品为黄色或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