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9g*12袋 |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生产企业 |
江西保利制药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98 |
国药准字Z510204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感冒、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属风热证者。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8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华佩兰、地胆草、马鞭草、薄荷素油。辅料为蔗糖、糊精。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兰草颗粒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