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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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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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 |
5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92 |
国药准字H2011312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
请参照【用法用量】。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利巴韦林。【成份】化学名:1-β-D-呋喃核糖基-1H-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