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4片 |
25mg*100片 |
生产企业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爱普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466 |
国药准字H1302367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 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 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 3.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200mg。 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200mg。 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 6.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 7.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 8.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懈症,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山银花,连翘,荆芥,淡豆鼓,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层与白色层,夹杂有少许白点,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剂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软,鼻寒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鱼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经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货症状加重,货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清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