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片芯重0.3g |
生产企业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抚松县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582 |
国药准字Z200551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潜阳,除烦安神。用于更年期潮热汗出,眩晕耳鸣,烦躁失眠。 |
养心养肾,调补冲任。用于绝经前后出现的夜寐不安,心悸,耳鸣,多疑善感,烘热汗出,烦躁易怒,腰背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地黄、熟地黄、麦冬、玄参、制何首乌、五味子、磁石、钩藤、珍珠母、泽泻、茯苓、浮小麦等15味。 |
本品成分为淫羊藿,牡蛎,知母,金樱子,黄柏,车前子,人参,桑椹,当归,核桃仁,鹿茸,补骨脂,续断,首乌藤,白芍,首乌(制),牛膝,甘草,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甜而后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或深褐色;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心悸症状明显者,应先去医院检查,在医师指导下用药。3.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4.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6.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