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g |
30mg*30粒 |
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118 |
国药准字H201032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 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 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 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
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分3次服用。 |
成人:每天3次,每次1粒。成人:若每天2次,每次2粒服用,可提高疗效。儿童:建议剂量为每公斤体重1.2-1.6mg/天。服药时应在餐后以液体送服。 |
副作用 |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 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 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 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 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 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 停药。 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 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
通常能很好耐受。过敏反应极少见,主要为皮疹。极少病例报道出现严重的急性过敏反应,但其与盐酸氨溴索的相关性尚不能肯定,这类病人通常对其他物质亦产生过敏。 |
禁忌 |
1、孕妇禁用。 2、对本产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
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浅黄色或浅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
本品应避免与强力镇咳药同时使用。服用盐酸氨溴索胶囊时,不宜同服阿托品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