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安西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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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曲安西龙片

恩替卡韦片

规格

4mg

0.5mg
生产企业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056

国药准字H20193077
说明
适应症

应用其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各种变态反应性炎症,各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它的主要药理作用和醋酸泼尼松(强的松)相同﹐因此其适应症和强的松基本相同﹐主要包括、1.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结缔组织病。2. 肾病综合症等免疫性肾脏疾病。3.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免疫性病。4. 醋酸泼尼松所适用的其它疾病。

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

用法用量

口服。初始剂量为每天1-12片(4~48mg)﹐具体用量可根据病种和病情遵医嘱确定。最好于每天晨8~9时将全天剂量一次服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体内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干扰﹐病情控制后应按医嘱逐渐缓慢减量。部分患者需长期用维持剂量﹐每日为1-2片(4~8mg)。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恩替卡韦片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推荐剂量:成人,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0.5mg:1片)。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2片;1.0mg:1片)。儿童,儿童患者的治疗决定应该仔细考虑个体患者的需要,并参考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包括有价值的基线组织学信息,连续治疗的长期病毒学抑制获益必须权衡延长治疗的风险,包括耐药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现。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病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应该至少持续6个月,HBeAg阴性儿童患者至少为12个月。体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剂量应该为本品0.5mg(0.5mg;1片),伴或不伴食物给药。体重小于32.6kg患者应该使用口服溶液。

副作用

类同于其它糖皮质激素,如:1. 胃肠道反应:中上腹不适,腹胀,厌食,恶心,少 数患者有可能诱发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并发出血,穿孔。2. 内分泌,代谢异常:长期应用可诱发内分泌异常(如类固醇性糖尿病,月经不规则,儿童生长抑制)。电解质紊乱。类柯兴氏综合征:毛发分布异常,满月脸,水牛背,皮肤紫纹,肌肉萎缩,高血压,低血钾性碱中毒。骨质疏松。肌无力。3. 神经精神异常:兴奋,失眠,轻度抑郁,嗜睡,少数可诱发头痛,颅内压升高,惊厥或精神失常。4. 眼科并发症:角膜下白内障,眼压升高及青光眼。

成人患者对不良反应的评价基于4项全球的临床试验:Al463014,Al463022,Al463026,Al463027以及3项在中国进行的临床试验(Al463012.A1463023,Al463056)。在这7项研究中,共有2596位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入选。在与拉米夫定对照的研究中.恩替卡韦与拉米夫定的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检查异常情况相似。在国外进行的研究中,恩替卡韦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有:头痛、疲劳、眩晕、恶心。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普遍出现的不良事件有:头痛、疲劳、眩晕。在这4项研究中,分别有1%的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和4%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由于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而退出研究。

禁忌

1. 各种细菌性感染及全身性真菌感染者禁用。2. 对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或制剂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恩替卡韦片。

成分

化学名称:9α-氟-11β,16α,17α,21-四羟基孕甾-1,4-二烯-3,20-二酮。

本品主要成分为:恩替卡韦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应显白色。

注意事项

1. 因服用此药会使免疫系统受到抑制﹐故病人比健康人更易感染﹐应予以特别注意。2. 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绪不稳定或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肝功能损害。眼单纯性疱疹。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甲状腺功能减低。重症肌无力。骨质疏松。胃溃疡、胃炎或食管炎。肾功能损害或结石。结核病。凝血酶原减少。3.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长期使用可抑制生长和发育﹐应慎用。5. 定期检测血压、体重、血糖和尿糖、血清电解质、大便潜血﹐并进行眼科检查。6. 长期、大剂量应用时﹐需定期追查双侧髋关节相。7. 对不能排除感染(包括结核感染者)者﹐应合并使用有效的抗菌药物。8. 长期大剂量用药后撤药前应进行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受抑制的检查。

1.乙型肝炎严重急性恶化有报告患者在停止乙肝抗病毒治疗(包括恩替卡韦)后,发生病情严重急性加剧。对停止乙肝抗病毒治疗的患者,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至少持续几个月。如有必要,需重新开始抗病毒治疗。2.合并感染HIV尚未在HBV合并HIV感染并且未接受有效的HIV治疗的患者中评价恩替卡韦。有限的临床经验提示,如果恩替卡韦用于慢性乙型肝炎合并HIV感染且未经抗HIV治疗的患者.有可能出现对HIV核苷逆装录酶抑制剂的耐药。因此,不建议HBV合并感染HIV并未接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的患者使用恩替卡韦。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应该检测所有患者的HIV抗体。尚未进行恩替卡韦治疗HIV感染的研究,因此,不建议将恩替卡韦用于抗HIV治疗。3.乳酸性酸中毒和重度肝肿大伴脂肪变性有单独核苷类似物治疗或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后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甚至死亡的病例报告。发生此类事件的大部分患者为女性。肥胖和延长使用核苷类药物可能是此类不良事件的危险因素。存在这些危险因素的任何患者,在使用核苷类似物药物治疗肝脏疾病时,均应特别注意;然而,此类事件也曾发生在不存在这些危险因素的患者中。接受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有乳酸酸中毒报道,多和肝功能失代偿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药物暴露相关。肝功能失代偿患者乳酸酸中毒的风险较高。如果有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其发生了乳酸性酸中毒或明显的肝脏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甚至氨基转移酶也未见明显升高)时,应暂停服用恩替卡韦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