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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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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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cm×100cm |
20g:7000单位 |
生产企业 |
浙江鼎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497 |
国药准字H2008390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生肌止痛。用于手、足皲裂。 |
用于早期冻疮、皲裂、溃疡、湿疹及浅表性静脉炎和软组织损伤。 |
用法用量 |
贴手、足患处。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患处有湿烂渗液及化脓者禁用。 2.对橡胶膏过敏者忌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 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 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成分 |
白及、尿囊素。 |
本品每克含肝素钠350单位。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的片状橡胶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剂。 |
注意事项 |
1.患处有湿烂渗液及化脓者禁用。 2.对橡胶膏过敏者忌用。 3.有手足癣,脚湿气,湿疹,汗疱疹并伴有手足皲裂者,应于治疗原有疾病的同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药。 4.使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或裂隙宽深,活动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患处皲裂疼痛,在用本药的同时疼痛加剧,流脓渗液伴发热恶寒,患处附近的淋巴结肿痛等表现,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