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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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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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愈创木酚甘油醚10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
0.1g*10粒 |
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47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用温水分散后服用。2~6岁儿童一次半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粒),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粒),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副作用 |
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禁忌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1.本品或对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2.肠胃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肺出血患者、急性胃肠炎、肾炎患者,以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