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片,愈创木酚甘油醚10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赤峰维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47 |
国药准字Z23023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用温水分散后服用。2~6岁儿童一次半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
禁忌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甜菊糖苷、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肺出血患者、急性胃肠炎、肾炎患者,以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12.本品为浓缩型制剂,用法用量与原品种有显著变化,服用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合理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