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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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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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 |
10粒 |
生产企业 |
辽宁倍奇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仁和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041 |
国药准字H340221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多痰。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恶心、胃肠道不适、头晕、嗜睡、口干、皮肤过敏等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愈创维林那敏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该药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