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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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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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片重0.25克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太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47 |
国药准字Z42021500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挫伤,筋骨瘀血肿痛。 |
活血止痛、祛瘀生新。用于跌打损伤,筋骨肿痛,亦可用于血瘀络阻的风湿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次,儿童减半。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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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三七、川芎、白芷、当归、土鳖虫、红花。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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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辛,凉。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甜、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咨询医师后服用。 3. 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