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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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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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224 |
国药准字B2002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挫伤,筋骨瘀血肿痛。 |
疏肝理气,活血养血。用于肝郁气滞或兼血瘀所致的经期腹痛、经色紫黯、头晕、胁胀、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三十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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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秘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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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辛,凉。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