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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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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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袋装15克 |
生产企业 |
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224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挫伤,筋骨瘀血肿痛。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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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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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辛,凉。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孕妇禁用。 ⒉忌食生冷食物。 ⒊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⒋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⒌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⒍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⒎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⒏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取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⒐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⒑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⒒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