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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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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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粒含绞股蓝总苷60mg |
生产企业 |
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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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224 |
国药准字Z5302167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挫伤,筋骨瘀血肿痛。 |
养心健脾,益气和血,除痰化瘀,降血脂。适用于高血脂症,见有心悸气短,胸闷肢麻,眩晕头痛,健忘耳鸣,自汗乏力或脘腹胀满等心脾气虚,痰阻血瘀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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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绞股蓝总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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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辛,凉。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伴有其他严重的慢性病,或在治疗期间又患有其他疾病,应去医院就诊,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2. 服药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