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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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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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淄博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昌弘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73 |
国药准字Z2009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挫伤,筋骨瘀血肿痛。 |
疏肝理气,化痰散结,活血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触痛,胸胁胀闷,烦燥易怒,舌质偏红或暗紫或有淤斑,苔黄,脉旋滑或旋涩;乳腺增生病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在月经周期第五天开始服药,若行经期少于5天者,则从干净后(次日)开始服药;若行经期超过5天者,则在月经来潮的第五天开始服药。连续服用21天。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1.极少数病例用药后出现月经异常(包括月经后期,月经先期,月经量多,月经量少,经间期出血)。 2.偶见胃部不适,头晕,咳嗽,腰痛,大便干结或大便次数增多,皮肤瘙痒,症状较轻。 3.极个别病例ALT疗后异常升高,尚不能排除与本品的因果关系。 4.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轻度胃痛、腹痛或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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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瓜蒌、香附(醋炙)、赤芍、制天南星、青皮(醋炒)、陈皮、半枝莲、野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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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辛,凉。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深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后胃部不适者宜改为饭后服。 2.本品不适用于乳腺炎、乳腺单纯性囊肿、乳腺癌、乳腺纤维瘤、乳痛症患者。 3.合并有心血管、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未见相关研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