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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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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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30粒 |
0.3g |
生产企业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189 |
国药准字H200589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挫伤,筋骨瘀血肿痛,亦可用于骨折的辅助治疗。 |
用于骨性关节炎;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骨折(也可用于骨质疏松,颈椎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15天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胃部不适。 |
禁忌 |
1 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三七、红花、黄瓜子(炒)、土鳖虫、当归、自然铜(煅)、冰片、续断、落新妇。 |
本品为健康猪四肢骨提取物骨肽粉制成的片剂,每片含多肽类物质不低于40mg。辅料为:微晶纤维素、淀粉、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辛,凉。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淡褐色。 |
注意事项 |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与氨基酸类药物,碱类药物同时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