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g*30粒 |
2ml:4mg |
生产企业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189 |
国药准字H2302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挫伤,筋骨瘀血肿痛,亦可用于骨折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折的早期愈合、骨关节炎、腰腿疼痛及创伤恢复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4~8ml;静脉滴注,一日8~12ml,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10~15日为一疗程或遵医嘱,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见不良反应发生,如出现发热或皮疹,请酌情减少用量或停药。 |
禁忌 |
1 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三七、红花、黄瓜子(炒)、土鳖虫、当归、自然铜(煅)、冰片、续断、落新妇。 |
鹿科动物梅花鹿(Cervus Nippon Temmick)的骨骼和葫芦科植物甜瓜(Cucumis melo L.)的干燥成熟种子,经分别提取后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辛,凉。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静脉滴注给药时,本品宜单独使用,不宜与其他药物同时滴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使用时发现药品破损或浑浊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