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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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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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0.4g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三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45 |
国药准字Z20163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定惊清热,祛风除痰。用于小儿惊风,痰涎壅盛,咳嗽气喘,食滞呕吐,腹痛泄泻。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未满周岁小儿一次半瓶;一周岁一次1瓶,一日1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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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天麻(姜制)、白附子(姜制)、胆南星、天竺黄、钩藤、全蝎(制)、蝉蜕、僵蚕(姜制)、人工牛黄、人工麝香、冰片。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浅黄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甘。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