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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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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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mg |
5ml:80mg |
生产企业 |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11 |
国药准字H20041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
主要应用于急性、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病毒性黄疸型肝炎,还可用于肝硬化及其它肝胆疾病的治疗,推荐应用于肿瘤放化疗治疗。 |
用法用量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 推荐剂量:成人和16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mg。 本品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 肾功能不全: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观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持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 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治疗期:关于本品的最佳治疗时间,以及与长期的治疗结果的关系,如肝硬化、肝癌等,目前尚未明了。 |
静脉滴注,每次150mg(15ml)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滴注,一日1次,疗程为2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约60滴为宜。 |
副作用 |
1.在国外进行的研究中,本品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有:头痛、疲劳、眩晕、恶心。 2.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普遍出现的不良事件有:头痛、疲劳、眩晕。在这4项研究中,分别有1%的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和4%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由于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而退出研究。 |
偶有轻度恶心、腹胀、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恩替卡韦或制剂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 |
苦参碱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在常温遮光条件下稳定;若长期自然光照或加热,则颜色逐渐呈浅黄色。 |
注意事项 |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包括血透析或CAPD的患者,建议调整恩替卡韦的给药剂量。肝移植受体患者恩替卡韦治疗肝移植受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清楚。如果认为肝移植受体需要接受恩替卡韦治疗,其曾经或正在接受可能影响肾功能的免疫抑制剂,如: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治疗,应在恩替卡韦给药前及给药过程中严密监测肾功能。耐药性和拉米夫定治疗失效患者的特别注意事项: HBV聚合酶区的拉米夫定耐药位点突变可能会导致继发突变,包括恩替卡韦耐药相关位点的突变。少数拉米夫定治疗失效的患者在基线时就存在恩替卡韦耐药相关位点rtT184、rtS202和rtM250的突变。拉米夫定耐药的患者随后发生恩替卡韦耐药的风险高于无拉米夫定耐药患者。在拉米夫定治疗失效研究中,恩替卡韦治疗1,2,3,4和5年后,恩替卡韦基因型耐药的累积发生率分别为6%,15%,36%,47%和51%。患者须知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并告知医生任何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应告知患者如果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患者在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需要进行HIV抗体的检测。 |
本品偶致恶心、腹胀、头痛及眩晕,数天后可消失,如仍有反应应停药,通常会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