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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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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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0ml |
60mL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杭州娃哈哈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15 |
国药准字H200133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咳嗽,症见发热、恶寒、胸膈满闷、咳嗽咽痛;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见上述症候者。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咳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ml,一日3~4次;儿童1岁以内一次5毫升,1岁至3岁一次7毫升,3岁至7岁一次10毫升,7岁以上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1-310-154-5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每4-616-215-7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7-922-277-9小时内不超过4次。10-1228-329-10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鱼腥草、金荞麦、四季青、麻黄、紫菀、前胡、枳壳、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25毫克、无水咖啡因18.7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37.5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黏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