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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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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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0ml |
90ml(乐家老铺)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615 |
国药准字Z350203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咳嗽,症见发热、恶寒、胸膈满闷、咳嗽咽痛;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见上述症候者。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ml,一日3~4次;儿童1岁以内一次5毫升,1岁至3岁一次7毫升,3岁至7岁一次10毫升,7岁以上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2~5岁一次5ml,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lOml,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鱼腥草、金荞麦、四季青、麻黄、紫菀、前胡、枳壳、甘草。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黏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