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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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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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5g |
每粒装0.63g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100 |
国药准字Z20080307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和胃,收敛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呕吐反酸、纳食减少;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疏肝健胃,解痉止痛,止血生肌。主治肝郁脾虚,肝胃不和型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症见胃脘胀痛,暖气吐酸,烦躁不食,腹胀便溏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11至15岁一次4片;一日3次,饭前1~2小时服。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目前尚未见不良反应得报道。 |
禁忌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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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海螵蛸、枯矾、醋延胡索、白及、甘草。 |
柴胡、党参、白芍、延胡索、白及、珍珠层粉、青黛、甘草。 |
性状 |
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至灰棕色;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低酸性胃病、胃阴不足者慎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溃疡病出血较多者宜综合治疗。 6.若服用本品中,突然腹部剧痛难忍,按之加剧,腹如板状,属急腹症,须立即停药,去医院请外科会诊。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酸性及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