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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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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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35g |
5gx12袋/盒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46 |
国药准字Z200552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消炎生肌﹐制酸止痛。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浅表性胃炎、胃窦炎。 |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十一至十五岁一次4片,一日3次,饭前1~2小时服。 |
口服、一次5g(1包),一日15—20g(3-4次),饭前半小时及睡前用温开水吞服或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海螵蛸、白矾(煅)、白及、延胡索(醋制)、甘草。 |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混悬型颗粒;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低酸性胃病、胃阴不足者慎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服药期间,不宜服辛辣、油炸等刺激性及不易消化食物。一般胃病半个月为一疗程;胃、十二指溃疡一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胃炎二个月为一疗程。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