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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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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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2g |
0.1g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83 |
国药准字H2006072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所致的发热、咽痛。 |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等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克(1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g(2片),一日3次,服用5日。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事件发生率约为6.2%,主要表现为恶心、腹泻、头晕和血清转氨酶增高。 国内进行的阿比多尔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中,服药3小时后部分健康受试者出现心动过缓的情况(心率小于60次/分,且心率降低在2-24次/分间),受试者无不良症状。此事件与药物的相关性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板蓝根、忍冬藤、山豆根、重楼、鱼腥草、绵马、贯众、青蒿、白芷、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比多尔。 化学名称:6-溴-4-(二甲氨基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水合物 分子式:C22H25BrN2O3S HClH2O 分子量:531.89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热患者(体温超过38.5℃)或发热长期不退者,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 本品对于有窦房结病变或功能不全的患者的意义尚不明确,建议该类人群服用本品慎重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