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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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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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2g |
100ml:0.2g炎琥宁和0.9g氯化钠 |
生产企业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83 |
国药准字H2006106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所致的发热、咽痛。 |
用于呼吸道感染:肺毒性肺炎、急性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消化道感染:急慢性结肠炎、肠胃炎、急性痢疾、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泌尿系统感染:急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尿路感染;儿童急性感染: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婴幼儿肺炎、病毒性肠炎、腮腺炎及各种病因引起的高热;其它:带状疱疹、疱疹性咽喉炎、病毒性心肌炎、中耳炎、慢性鼻炎、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克(1袋),一日3次。 |
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关于炎琥宁临床应用文献报道较少,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板蓝根、忍冬藤、山豆根、重楼、鱼腥草、绵马、贯众、青蒿、白芷、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炎琥宁。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主要成分为炎琥宁的无菌冻干制品。外观呈淡黄白色粉末或块状物。按平均装量计算,含炎琥宁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热患者(体温超过38.5℃)或发热长期不退者,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