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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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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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按C18H33ClN2O5S)计算 |
100mg*8粒 |
生产企业 |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055 |
国药准字H530219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与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1.呼吸道感染;2.泌尿系统感染;3.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注意:本品代谢产物克林霉素不能通过血脑屏障,对脑膜炎无效;对于厌氧菌感染,本品与甲硝唑有相同的疗效。 |
主要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
口服。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每次100m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200mg,每日二次。儿童:口服,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常见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稀便、腹泻、腹痛等,通常不影响治疗,少数病人可出现黄疸和肝功能异常,偶见皮疹、皮肤瘙痒、刺脱性皮炎等过敏反应;偶有出现可逆性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嗜酸性细胞减少症。长期使用时,可引起异常口渴,极度乏力,显著体重减轻,甚至伪膜性肠炎,应进行肝功能试验及血象检查,深部真菌感染患者忌用。详见说明书。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细胞增多(0.20%)等。具体如下: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有引起休克((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候群(均2.其他不良反应(1)过敏症:皮疹、荨麻疹、红斑(0.1-(2)血液:嗜酸细胞增多(0.1-(3)肝脏:GOT升高、GPT升高、AL-P升高(0.1-(4)肾脏:BUN升高((5)消化系统:腹泻、胃部不适(0.1-(6)菌群失调症:口腔炎,口腔念球菌症((7)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8)其它:头痛、头晕( |
禁忌 |
下列情况禁用:1.对本品,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过敏者;2.深部霉菌感染时。 |
对本品及其成份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辅料:微晶纤维素、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注意事项 |
1.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林可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2.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3.肝、肾功能应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做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4.在肠胃疾病或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参照[药代动力学数据])。(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