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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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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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10g |
(1)10克:0.1克 (2)20克:0.2克 |
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473 |
国药准字H200740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孤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3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十八醇、白凡士林、甘油、EDTA—2Na、纯化水、防腐剂(尼泊金乙酯)。 |
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