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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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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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3%) |
1%*2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好皮夫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157 |
国药准字H440206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副作用 |
偶见局部刺激,如烧灼或红斑。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成分 |
克霉唑 |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克霉唑乳膏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