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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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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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 |
0.01 |
生产企业 |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304 |
国药准字H201035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法用量 |
1. 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2。 2. 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的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副作用 |
偶见局部刺激,如烧灼或红斑。 |
偶见皮肤局部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对本品中的所有组份或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3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十八醇、白凡士林、甘油、EDTA—2Na、纯化水、防腐剂(尼泊金乙酯)。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该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