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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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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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7.5cm×7.5cm,药片重0.5克 |
每1g相当于饮片86mg,含盐酸小檗碱36mg、盐酸罂粟碱7mg |
生产企业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8004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说明 | ||
适应症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脐部(神阙穴)周围皮肤,擦干,然后将无纺胶布与PVC片分离,将药片对准脐部,粘贴牢固;一次1片,一日1次。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洗净,擦干,然后将药管上的盖拧下,用盖上的尖端刺破管口,每次用药前取出一个给药管,套在药管上拧紧,插入肛门内适量给药或外涂于患部。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接触胶布的皮肤部位可出现瘙痒、潮红等,极个别对胶布过敏患者可能出现脐周刺痛、水疱等症状。偶见用药后轻度腹泻现象。上述症状停药后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出现口唇固定性红斑,表现为:口唇麻木、肿胀、疼痛。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脐部或脐部周围有炎症或损伤者禁用。 |
1.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禁用。3.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时禁用。4.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月桂氮卓酮。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性状 |
本品为暗绿色或绿褐色圆形药片,置方形医用无纺胶布中间;气芳香。 |
本品为暗黄褐色至暗绿色的软膏;气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2.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4.保持大便通畅。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9.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