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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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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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河北凯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528 |
国药准字Z109500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
除湿祛痰,活血化淤,健脾消食。本品用于脾虚痰淤阻滞症的气短﹑乏力﹑头晕﹑头痛﹑胸闷﹑腹胀﹑食少纳呆等;高脂血症;也可用于由高脂血症及动脉粥样硬化引起的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3次,一次0.2-0.6g,连续服用1-3个月。 |
1.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2.轻﹑中度患者一日2粒 ,晚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
1.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副作用轻微而短暂。 2.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胃痛、腹胀、胃部灼热等。 3.偶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可逆性升高。 4.罕见乏力、口干、头晕、头痛、肌痛、皮疹、胆囊疼痛、浮肿、结膜充血和泌尿道刺激症状。 |
禁忌 |
1 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 3 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1.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副作用轻微而短暂。 2.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胃痛、腹胀、胃部灼热等。 3.偶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可逆性升高。 4.罕见乏力、口干、头晕、头痛、肌痛、皮疹、胆囊疼痛、浮肿、结膜充血和泌尿道刺激症状。 |
成分 |
1,2,3,5/4,6环己六醇尼古丁酸酯 |
红曲。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紫红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酸,味淡。 |
注意事项 |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尤其要注意肝功能的监测。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3倍,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时,应停用本品。 3.不推荐孕妇及乳母使用。 4.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