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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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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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25mg |
生产企业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817 |
国药准字H320214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肠痉挛所致的疼痛。 |
用于:①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②软组织损伤和炎症;③解热;④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小儿:每次0.1~0.2mg,每日3次。 |
口服(1)成人常用量:①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mg;②镇痛,首剂一次25~5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③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副作用 |
常见的为口干、面红、视近物模糊。用量较大时可出现心率加快,排尿困难等。用量过大会出现抽搐、甚至昏迷等中枢神经兴奋症状。 |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多。 1.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2.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3.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4.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 5.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
禁忌 |
出血性疾病、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尿潴留患者禁用。 |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消旋山莨菪。 |
吲哚美辛。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片。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2.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 3.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25mg或12.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 3.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 (2)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 5.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 (1)血象及肝、肾功能; (2)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 6.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7.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他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