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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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消渴丸

奥利司他胶囊

规格

每10丸重2.5g(含格列本脲2.5mg)

0.12g*21粒(赛尼可)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045

H2017118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滋肾养阴﹐益气生津。本品用于气阴两虚型消渴病(2型糖尿病)﹐症见、口渴喜饮,多尿,多食易饥,消瘦,体倦无力,气短懒言等。

奥利司他结合微低热能饮食适用于肥胖和体重超重者包括那些已经出现与肥胖相关的危险因素的患者的长期治疗。奥利司他具有长期的体重控制(减轻体重、维持体重和预防反弹)的疗效。服用奥利司他可以降低与肥胖相关的危险因素和与肥胖相关的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包括高胆固醇血症、2型糖尿病,糖耐量低减,高胰岛素血症、高血压,并可减少脏器中的脂肪含量。

用法用量

口服,饭前用温开水送服。一次5-10丸,一日2-3次。或遵医嘱。

成人:奥利司他的推荐剂量为餐时或餐后一小时内服0.12克胶囊一粒。如果有一餐未进或食物中不含脂肪,则可省略一次服药。长期服用奥利司他的治疗效果(包括控制体重和改善危险因素)可以持续。病人的膳食应营养均衡,微低热能,大约30%热能来自脂肪,食物中应富含水果和蔬菜。脂肪、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摄入应分布于每日三餐。没有证据表明超过每日三次,每次0.12克能增强疗效。对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测定粪便中脂肪含量表明,奥利司他的药效在给药后24~48小时即可显现。停止治疗后48~72小时粪便中脂肪含量便恢复到治疗前水平

副作用

文献报道主要为:

1. 低血糖反应,其诱因为进餐延迟、剧烈体力活动,或药物剂量过大,以及合用一些可增加低血糖发生的药物(见[注意事项])。发生低血糖反应后,进食、饮糖水通常均可缓解。在肝肾功能不全,年老、体弱者,若剂量偏大(对成年患者的一般剂量对年老、体弱者即可能过量),则可引起严重低血糖。

2. 偶见药疹。

3. 偶见轻度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

4. 罕见脱发。

临床研究经验奥利司他主要引起胃肠道不良反应,其与药物阻止摄入脂肪吸收的药理作用有关。常见不良反应为:油性斑点,胃肠排气增多,大便紧急感,脂肪(油)性大便,脂肪泻,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失禁。随着膳食中脂肪成分增加,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也相应增高。病人应被告知发生胃肠道反应的可能性,以及应如何妥善处理,诸如:改善膳食结构,尤其是脂肪含量的控制。低脂膳食可减少发生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可能性,这有助于病人自行检测和调整脂肪摄入量。这些胃肠道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和一过性的,常在治疗早期(前3个月)出现,大部分病人只出现一时期的不良反应。通常在服用奥利司他的病人中较多出现的胃肠道急性反应有:腹痛/腹部不适、胃肠胀气、水样便、软便、直肠痛/直肠部不适、牙齿不适、牙龈不适。观察到的其它少见不良事件有: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头痛、月经失调、焦虑、疲劳、泌尿道感染。上市后经验偶有对本品过敏的报道。主要的临床表现为瘙痒、皮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过敏反应。极少出现有大疱疹,肝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酯升高,以及罕见的严重肝炎等病例报道。上市后,病人联合服用奥利司他和抗凝血剂时,会产生凝血酶减少,INR(InternationalNormalizedRatio)增加及由于用抗凝血剂治疗不平衡而导致止血参数的变化。

禁忌

1. 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2. 1型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严重外伤和重大手术者禁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白细胞减少者禁用。

1.孕妇禁用。2.对奥利司他或药物制剂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3.慢性吸收不良综合征、胆汁郁积患者禁用。4.器质性肥胖患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禁用。

成分

本品葛根、地黄、黄芪、天花粉、玉米须、五味子、山药、格列本脲。

每粒胶囊内含0.12克奥利司他

性状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丸;味甘、酸、微涩。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含格列本脲。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格列本脲的不良反应,故罗列以下相关内容,以提示医生、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 本品服用量应根据病情从每次5丸起逐渐递增。每次服用量不超过10丸,每日不超过30丸;至疗效满意时,可逐渐减少每次服用量或减少服用次数至每日2次的维持剂量。每日服用2次时,应在早餐及午餐前各服用1次,晚餐前尽量不服用。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量控制。

2. 年龄超过65岁的糖尿病患者对低血糖耐受差,对此类糖尿病患者用药时应密切注意避免低血糖反应。其血糖控制标准略宽于一般人,空腹血糖<7.8mmol?L (14omg?dl),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即可。

3. 本品不宜与其他磺脲类药物合用。

4. 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发生:

(1) 抑制磺脲类药物由尿中排泄,如治疗痛风的丙磺舒、别嘌醇。

(2) 延迟磺脲类药物的代谢,如酒精,H2受体阻滞剂(西米替丁、雷尼替丁)、氯霉素,抗真菌药咪康唑,抗凝药。磺脲类与酒精同服可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头痛以及面部潮红(尤以使用氯磺丙脲时),与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时,开始二者血浆浓度皆升高,以后二者血浆浓度皆减少,故应按情况调整两药的用量。

(3) 促使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的磺脲类药物分离出来,如水杨酸盐、贝特类降血脂药。

(4) 药物本身具有致低血糖作用:酒精、水杨酸类、胍乙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奎尼丁。

(5) 合用其他降血糖药物:胰岛素、二甲双胍、阿卡波糖、胰岛素增敏剂。

(6) 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干扰低血糖时机体的升血糖反应,阻碍肝糖酵解,同时又可掩盖低血糖的警觉症状。

5. 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高血糖的发生:

(1) 糖皮质激素、雌激素、噻嗪类利尿剂、苯妥英钠、利福平。

(2) 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拮抗磺脲类药物的促胰岛素分泌作用,故也可致高血糖。

6.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 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者慎用。

8. 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可采用以下措施:

(1) 补充葡萄糖: 轻者立即口服葡萄糖,如无葡萄糖,可予口服甜果汁、糖水;重者静脉注射葡萄糖。要观察到患者意识恢复。

(2) 胰升糖素治疗: 胰升糖素皮下、肌肉或静脉注射,由于其作用时间较短,且会再次出现低血糖,因此在注射后仍要补充葡萄糖或进食,需继续观察,以保证患者完全脱离危险期。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尤其是伴发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和中度以上脂肪肝的病人,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药物进行治疗。2.不推荐体重指数低于24的人群使用本品。体重指数近似值的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2(体重以千克为单位计算,身高以米为单位计算)。3.服用本品时应尽量减少摄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4.使用本品同时应注意结合运动和控制饮食,才能达到良好效果。5.没有证据证明本品加大用量后能增强疗效,因此,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6.18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