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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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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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2.5g(含格列本脲2.5mg) |
每片含格列齐特40mg和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45 |
国药准字H200518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滋肾养阴﹐益气生津。本品用于气阴两虚型消渴病(2型糖尿病)﹐症见、口渴喜饮,多尿,多食易饥,消瘦,体倦无力,气短懒言等。 |
当2型糖尿病患者需要用格列齐特片40mg好盐酸二甲双胍250mg联合治疗时,本品作为代替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饭前用温开水送服。一次5-10丸,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当2型糖尿病患者需要用格列齐特片40mg好盐酸二甲双胍250mg联合治疗时,本品作为代替治疗。 |
副作用 |
文献报道主要为: 1. 低血糖反应,其诱因为进餐延迟、剧烈体力活动,或药物剂量过大,以及合用一些可增加低血糖发生的药物(见[注意事项])。发生低血糖反应后,进食、饮糖水通常均可缓解。在肝肾功能不全,年老、体弱者,若剂量偏大(对成年患者的一般剂量对年老、体弱者即可能过量),则可引起严重低血糖。 2. 偶见药疹。 3. 偶见轻度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 4. 罕见脱发。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禁忌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2. 1型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严重外伤和重大手术者禁用。 3. 肝、肾功能不全者,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白细胞减少者禁用。 |
以下患者禁用: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齐特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孟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I型糖尿病患者。7.肝功能不全者禁用。8.酗酒者。 |
成分 |
本品葛根、地黄、黄芪、天花粉、玉米须、五味子、山药、格列本脲。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格列齐特40mg。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浓缩丸;味甘、酸、微涩。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含格列本脲。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格列本脲的不良反应,故罗列以下相关内容,以提示医生、患者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 本品服用量应根据病情从每次5丸起逐渐递增。每次服用量不超过10丸,每日不超过30丸;至疗效满意时,可逐渐减少每次服用量或减少服用次数至每日2次的维持剂量。每日服用2次时,应在早餐及午餐前各服用1次,晚餐前尽量不服用。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服量控制。 2. 年龄超过65岁的糖尿病患者对低血糖耐受差,对此类糖尿病患者用药时应密切注意避免低血糖反应。其血糖控制标准略宽于一般人,空腹血糖<7.8mmol?L (14omg?dl),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即可。 3. 本品不宜与其他磺脲类药物合用。 4. 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发生: (1) 抑制磺脲类药物由尿中排泄,如治疗痛风的丙磺舒、别嘌醇。 (2) 延迟磺脲类药物的代谢,如酒精,H2受体阻滞剂(西米替丁、雷尼替丁)、氯霉素,抗真菌药咪康唑,抗凝药。磺脲类与酒精同服可引起腹痛、恶心、呕吐、头痛以及面部潮红(尤以使用氯磺丙脲时),与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时,开始二者血浆浓度皆升高,以后二者血浆浓度皆减少,故应按情况调整两药的用量。 (3) 促使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的磺脲类药物分离出来,如水杨酸盐、贝特类降血脂药。 (4) 药物本身具有致低血糖作用:酒精、水杨酸类、胍乙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奎尼丁。 (5) 合用其他降血糖药物:胰岛素、二甲双胍、阿卡波糖、胰岛素增敏剂。 (6) 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干扰低血糖时机体的升血糖反应,阻碍肝糖酵解,同时又可掩盖低血糖的警觉症状。 5. 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增加高血糖的发生: (1) 糖皮质激素、雌激素、噻嗪类利尿剂、苯妥英钠、利福平。 (2) 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可拮抗磺脲类药物的促胰岛素分泌作用,故也可致高血糖。 6. 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 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者慎用。 8. 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可采用以下措施: (1) 补充葡萄糖: 轻者立即口服葡萄糖,如无葡萄糖,可予口服甜果汁、糖水;重者静脉注射葡萄糖。要观察到患者意识恢复。 (2) 胰升糖素治疗: 胰升糖素皮下、肌肉或静脉注射,由于其作用时间较短,且会再次出现低血糖,因此在注射后仍要补充葡萄糖或进食,需继续观察,以保证患者完全脱离危险期。 |
1.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与抗癌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 7.2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谜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随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他手段进行纠正。 8.本品的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以确定本品规范的临床定位、用法用量,并进一步评价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