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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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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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大蜜丸 每丸重6g |
20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14 |
国药准字H440242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蚊叮,消肿、止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处,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穹、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水杨酸甲酯5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圆形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后拧紧瓶盖。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哺乳期妇女慎用。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