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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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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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48片 |
0.1g |
生产企业 |
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469 |
国药准字H2001071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II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 血糖作用,还可能有減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患者可奏效,如与磺酰脲类、小肠糖苷酶抑制剂或噻唑烷二酮类降糖药合用,较分别单用的效果更好。亦可用于胰岛素治 疗的患者,以减少胰岛素用量。 |
配合饮食控制,用于:1.II型糖尿病。2.降低糖耐量减低者的餐后血糖。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疗效逐渐加量,一般每日量1?1.5g最多每日 不超过2g.餐中或餐后即刻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
.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因人而异。 2.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次半片),一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次0.1g(一次1片),一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一次0.2g(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 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 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1.按照CIOMS Ⅲ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拜唐苹N= 8595;安慰剂N=7278;截止至2006年2月10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 2.在同一频率分组中,不良反应事件是按照严重程度降低排序。 多见:发生率≥10%;常见:发生率≥1%,<10%;少见:发生率≥0.1%,<1%;罕见:发生率≥0.01%,<0.1%;未知:不良反应仅在上市后监测中确定(截止至2005年12月31日),且发生率不能评估。 2.1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未知血小板减少; 2.2免疫系统异常:未知过敏反应(皮疹、红斑、荨麻疹) 2.3血管异常:罕见水肿; 2.4胃肠道:多见胃肠胀气;常见腹泻、胃肠道和腹部疼痛;少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 |
禁忌 |
下列情况应禁用: 1.II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及肾功能不全〈血淸肌酐超过1.5mg/dl〉、肺功能不全、心力衰 竭、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糖尿病合并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眼底病变)。 3.足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彩前. 4.酗酒者。 5.严重心、肺病患者。 6.维生素B12、叶酸和铁缺乏的患者。 7.全身情况较差的患者〔如营养不良、脱水)。 |
(1)对阿卡波糖过敏者禁用(2)糖尿病昏迷及昏迷前期,酸中毒或酮症患者禁用(3)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4)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肠道术后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5)肝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二甲双胍。 |
阿卡波糖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I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 2.用药期间经常检査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 3.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慎用。 4.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监测肝酶的变化。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3.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