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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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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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
12包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国康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017 |
国药准字H200232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5片。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小儿6-14岁每次1包一日3次3-5岁每次半包一日3次3岁以下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肝肾功能不全.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过哮喘、鼻炎及鼻息肉综合征者禁用。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贝诺酯。其化学名称为:4一乙酰胺苯基乙酰水杨酸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葡萄糖酸锌0.1克,布洛芬0.15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甜菊素、十二烷基硫酸钠、桔子粉末香精、羧甲基纤维素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和粉末,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本品疗程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 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 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7 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8 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9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0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