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母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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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贝母梨膏

小儿咳喘灵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941

国药准字Z42021059
说明
适应症

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咯痰不爽,咽喉干痛。

本品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开水冲服。

2岁以内一次1克.

3至4岁一次1.5克.

5至7岁一次2克.

一日3~4次。

副作用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川贝母、梨膏。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酸涩。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