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母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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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贝母梨膏

愈美片(Ⅱ)

规格

215mg,每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200mg与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生产企业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聚荣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941

国药准字H20040902
说明
适应症

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咯痰不爽,咽喉干痛。

适用于缓解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咽炎和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痰多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口服。2~6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服用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禁忌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川贝母、梨膏。

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酸涩。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肺出血、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