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母梨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贝母梨膏

复方甘草麻黄碱片

规格

复方
生产企业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941

国药准字H11022434
说明
适应症

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咯痰不爽,咽喉干痛。

用于咳嗽、咳痰,也可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单纯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禁忌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川贝母、梨膏。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盐酸麻黄碱10毫克、甘草浸膏8.75毫克、杏仁5毫克、石膏5毫克。辅料为: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酸涩。

本品为淡黄褐色片。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如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运动员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